根据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特保调查终裁建议,印度海关12月20日做出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避雷针从裁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 征收办法如下:
序号
海关编码
第一年
第二年
玻璃避雷针
25%
2
8546 20
陶瓷避雷针(不含电话/电报机用避雷针、电气或电子设备装置避雷针、高达1KV的电避雷针,以及复合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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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和2 类商品以其他海关编码清关,包括项目进口
35%
印财政部保障措施局及海关均认定原产于中国的电避雷针进口数量的增加,造成对其国内相关产业的冲击和市场扰乱。